通告(2013年8号)

 发布时间:2014-04-29      访问次数:3196


  关于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陈晓云副教授

被举报“一稿两投”的调查报告

                                                      学术规范字[2013]8

一、            事件经过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于20131225日接到举报,认为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心理学系陈晓云副教授涉嫌“一稿两投”行为。举报称:(1)陈晓云在任副教授期间分别在《现代经济探讨》(2007年第6期)和《理论导刊》(2007年第6期)发表相同题目的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论文,两文除文章结构略有不同外,内容几乎完全相同。(2)有关部门非但对这种学术失范行为不加处理,还竟然连续几年在其教授申报材料中对该文予以认可,并于2012年通过校外专家评审,2013年该评议结果继续有效。20131230日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将举报邮件转发给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要求正式启动调查,并要求在123日前将调查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给校学术规范委员会。该院学术委员会1230日成立了调查小组,并将举报内容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陈晓云。次日上午,调查小组成员及院分党委书记约谈陈晓云,正式启动调查。2014122日,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向校学术规范委员会提交了调查报告。

 

二、            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照查阅了陈晓云于2007年分别发表在《现代经济探讨》、《理论导刊》两杂志第6期的文章,发现:(1)题目相同,均为“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2)除某些文字略有不同外,文章内容及观点基本相同;(3)作者身份的署名不同。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据此认为,举报内容(1)的客观事实存在。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核查了陈晓云作为教授候选人的申报材料。经核实:(1)陈晓云在高级职称申报时只申报了一篇;且(2)陈晓云申报该文时只将该文作为“一般刊物”论文;因而(3)根据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有关教授申报条件的规定,“一般刊物”论文不作职称评定的依据,该院在审核成果时,并没有将这篇文章计入陈晓云申报教授职称的成果。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据此认为,举报人的第(2)点举报是不成立的。

陈晓云对一稿两发的原因作出了解释并提供了相关证据。(1)陈晓云于2007年初首先将文章投给《现代经济探讨》,三个月后不见杂志社回复,便依据该杂志“投稿须知”的约定,转投《理论导刊》。转投的同时曾发电邮给《现代经济探讨》编辑部,表明该文已另投他刊,邮件发出后同样未收到回复。(2)陈晓云于20078月底同时收到文章的两刊发期刊后,深感存在一文重发事实,曾追问《现代经济探讨》杂志社。得到的回答是,收到邮件时该文已排版付梓。听后,因没其他处理办法故未做深究。(3)因为2007年两刊物均为“一般类”刊物,陈晓云一直没把该文的发表当回事。即使在申报职称时刊物已经转为核心(CSSCI),在申报中也没有去改变或提升杂志的类别,因而这篇文章对申报教授无用。(4)陈晓云把文章投给《现代经济探讨》的时间大约为2007120日左右,而改投《理论导刊》的时间约为同年425日左右。稿件另投它刊的时间符合版权法和编辑部约定的时间规则,不构成“一稿多投”。陈晓云提供了20131230日由《现代经济探讨》和201416日由《理论导刊》两个杂志编辑部的出具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二)。为了证实两份材料的真实性,调查核实小组成员分别于2014120日、121日在学院办公室在三位老师的监听下,用免提电话向两个编辑部当事人员证实了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根据两份证明材料,可核实以下几点:(1)“陈晓云曾于2007年初向我刊投稿《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现代经济探讨》),证明了陈晓云首投该稿的时间。(2)“作者三个月后未见我刊刊用,便另投它刊。”(《现代经济探讨》),间接证明了陈晓云另投它刊的时间。(3)“为避免重发,作者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我刊请勿重发”(《现代经济探讨》),(作为直接证据的、陈晓云发给编辑部的电子邮件,因07年距今已过去6年,被删去后无法恢复),证明了陈的自述解释(1)是成立的。(4)“因我刊稿源较多,刊发周期较长”、“因当时我刊已排版,鉴于更换改稿时间已经来不及,便于2007年第6期刊发。”(《现代经济探讨》),表明了《现代经济探讨》杂志愿意为陈晓云的文章另投它刊而出现的“一稿重发”承担了责任。(5“20074月下旬,我刊曾收到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陈晓云题为《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的稿件。(《理论导刊》),证明《理论导刊》杂志社收到的时间是在陈晓云投稿给《现代经济探讨》三个月后,未收到回复后陈晓云转投《理论导刊》,符合《现代经济探讨》编辑部关于“三个月未收到采用通知请自行处理”的约定,并未一稿多投。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还对两种刊物的背景和有关信息进行了调查和核实。《现代经济探讨》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性经济理论月刊,创刊号为19821月,1982-2008年一直为“一般刊物”,2008年起成为国内核心刊物(CSSCI)。《理论导刊》系陕西省委党校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月刊,19851月起国内外公开发行。1985-2008年期间一直为“一般刊物”,2008年起升格为核心刊物(即CSSCI)。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术委员会认为:(12007年这两本杂志同属于“一般刊物”,陈晓云职称申报时填报属实且该成果不可能被计为职称评定的依据。(2)两杂志都是月刊,因而陈晓云称:“078月底从美国回来时,同时发现信箱中的两本样刊”,该陈述基本情况属实。(3)由于两刊均为“一般刊物”,这种级别的刊物定位易造成作者忽视其发表价值。在对陈晓云被举报内容的调查的后期阶段,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建议陈晓云去函《现代经济探讨》编辑部,要求撤销发表《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一文。陈晓云接受了建议,并立即向编辑部发出了撤销发表稿函,还提供了寄送撤稿函、特快专递和邮局业务的相关照片(见附件三),并表示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在成果申报填表中使用该篇文章。

 

三、            调查结论

(一)虽然陈晓云的论文《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在《现代经济探讨》(2007年第6期)和《理论导刊》(2007年第6期)上一稿两发是客观事实,但据现有的证据材料,陈晓云既没有一稿两投的主观动机,也没有一稿两投的故意行为。

(二)造成陈晓云论文一稿两发的责任主要在杂志编辑部。

(三)陈晓云没有利用一稿两发获取不正当利益;也不存在有关部门在其职称晋升中有失察的问题。

(四)陈晓云已去函《现代经济探讨》编辑部,要求撤销发表《信息失灵条件下的IPI促进就业模式》一文,今后陈晓云不把刊登在《现代经济探讨》(2007年第6期)上的文章作为自己的学术成果使用。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

                                                                                                                                             2014418